组织机构
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纪委、自贡市自流井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共有11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此外,还设有电教与信息中心1个直属事业单位。全区设有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区委巡察机构、派驻(出)机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网络宣传电教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上述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的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和乡镇(街道)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负责审查调查的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下级纪检监察组织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