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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用好“活教材”以案明纪说法 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忏悔实录XIII》警示教育读本向全省发放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9-0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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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省纪委监委组织编印的《忏悔实录XⅢ——违反党的纪律警示教育读本》(以下简称《读本》)正式向全省发放。省纪委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此次《读本》的学习使用工作,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悟,对照开展检视,从违反党的纪律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把党的纪律要求转化为发乎于心的自觉遵循。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不断巩固四川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但从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典型案件看,仍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注重党规党纪学习,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底线不清、界限不明,思想滑坡、行动偏航从无知发展为无畏,从破纪发展到破法,最终滑向犯罪深渊,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代价不可谓不沉重。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省纪委监委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精心筛选了我省近年来查处的违反党的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8个典型案例,汇编成警示教育《读本》。

《读本》运用典型案例这个开展警示教育的‘活教材’,针对性选取了结交政治骗子、搞封建迷信、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生活奢靡享乐等违反党的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过个人基本情况、主要违纪事实、党纪政务处分、忏悔反思等内容,以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从违破法的惨痛教训深入开展以案说纪以案明纪。省纪委监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的同时,此次《读本》突出纪律教育这一主线,分门别类对党的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要内容、刚性要求、违反表现等进行系统呈现,以“释纪+说案”的方式,清晰明了地告诉党员领导干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不断引导其筑牢拒腐防变的纪法防线。

据悉,为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践之于行,省纪委办公厅在《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将运用《读本》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常态化推进纪律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确保学习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和省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教育引导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个人自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主题发言、撰写感悟等形式,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案为鉴、反躬自省,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取得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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