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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志远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12-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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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志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志远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把职工录用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官不廉,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道德败坏;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张志远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志远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及孳息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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