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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点了哪些大“老虎”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2-2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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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发力,正风反腐力度不减,夺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2月20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全文公布。其中,提到了十只大“老虎”,报告为何对他们进行点名?这些大“老虎”身上存在哪些问题?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孙政才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

 

 

    孙政才的行为完全背离了党性原则,严重违背了党中央对高级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辜负了党中央的信任和人民的期待,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巨大损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7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立案审查。

 

  2017年9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孙政才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孙政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鲁炜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严肃查处鲁炜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

 

 

    鲁炜身为党的高级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中央极端不忠诚,“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大纪律”项项违反,是典型的“两面人”,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知止,问题严重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典型,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

 

  2017年11月21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中央网信办原主任鲁炜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2018年2月13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鲁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蒲波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根据巡视移交线索查处了蒲波、曾志权、吴浈等案件,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蒲波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腐化堕落、沉迷赌博,亦官亦商、“亲”“清”不分,严重破坏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群众反映强烈,政治影响恶劣。

 

  2018年5月4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贵州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蒲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18年11月2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蒲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曾志权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根据巡视移交线索查处了蒲波、曾志权、吴浈等案件,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曾志权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亲属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用财政资金审批权多方承揽工程,与私营企业主相互勾结,以“合法商业行为”之名掩盖权钱交易之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属于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2018年7月11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19年1月4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曾志权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和中共广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吴浈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根据巡视移交线索查处了蒲波、曾志权、吴浈等案件,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吴浈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特别强烈,政治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

 

  2018年8月16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19年2月2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吴浈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赖小民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果断查处赖小民等手握金融资源权力,大搞幕后交易、大肆侵吞国有金融资产的“内鬼”。

 

 

  赖小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擅权妄为、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生活奢靡,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且毫无顾忌、不知敬畏、变本加厉,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群众反映特别强烈、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

 

  2018年4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18年10月15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赖小民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冯新柱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拔除冯新柱等违规操纵产业扶贫基金、中饱私囊的“烂树”。

 

 

  冯新柱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与人民群众毫无感情,道德败坏,腐化变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2018年1月3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陕西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冯新柱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2018年3月31日,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冯新柱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李贻煌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挖出李贻煌等利用国有企业资源谋取私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蛀虫”。

 

 

  李贻煌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违背党的宗旨,漠视群众利益长期搞特权,进行利益输送和利益交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多种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2018年1月17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江西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李贻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2018年4月26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贻煌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艾文礼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艾文礼、王铁等中管干部主动投案,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有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艾文礼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目无道德法纪,甘于被“围猎”,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

 

  2018年7月31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河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艾文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18年10月19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艾文礼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提出减轻处罚的建议,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铁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艾文礼、王铁等中管干部主动投案,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有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王铁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

 

  2018年8月17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18年11月19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铁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退休手续;终止其河南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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