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载:四川扫黑办与纪委监委实行线索“双向移送”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4-20 点击:
分享:
今年1月以来,按照中央和四川省委统一部署,四川省各级各部门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积极战果。为落实中央部署,四川省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今年将全面摸排线索,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对所发现的线索逐一核查;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打击“村霸”,清除“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群众举报线索是扫黑除恶的重要线索来源。四川省通过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向社会公布涉黑恶线索举报电话、信箱、邮箱。截至3月26日,省级举报平台已收到群众举报线索上百条,全部移交相关部门、市州按规定程序办理。对线索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省扫黑办与省纪委监委建立“双向移送”制度,做到双向核查、同步侦办、统筹处理。
下一步,四川省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组织推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健全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始终保持与反腐败、基层“拍蝇”和巩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确保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群众举报线索是扫黑除恶的重要线索来源。四川省通过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向社会公布涉黑恶线索举报电话、信箱、邮箱。截至3月26日,省级举报平台已收到群众举报线索上百条,全部移交相关部门、市州按规定程序办理。对线索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省扫黑办与省纪委监委建立“双向移送”制度,做到双向核查、同步侦办、统筹处理。
下一步,四川省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组织推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健全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始终保持与反腐败、基层“拍蝇”和巩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确保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