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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3-2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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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力构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在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9日)

王雁飞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四川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全省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省政治生态发生了可喜变化、呈现出新的气象。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委决策部署,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牵引,重整行装再出发,正风肃纪不松劲,惩贪治腐不停步,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和理论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16次,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把握能力和精准落实本领。切实担负“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协助省委制定出台《关于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持续净化四川政治生态的决定》,紧盯“七个有之”问题,全省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人员334名。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专项督查,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藏区依法治理、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机构改革等加强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线索执纪问责工作,严肃调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违法等背后的责任问题,共追责问责3523件、处分2187人。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共划转编制3120名、转隶干部2333人,监察对象达到216万人、较改革前增加272.4%。制定过渡衔接、综合运行、业务运转、措施使用、协作配合等5个方面20项制度,形成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相互衔接、执纪与执法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省市两级纪委监委全部实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聚焦监察体制改革,成功举办首届“天府廉政论坛”。适应省一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统一设立42家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覆盖监督105家单位。探索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改革。出台促进派驻机构履职尽责27条措施,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立案421件、处分411人。完成县级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监察权延伸覆盖全省所有乡镇(街道)。

 

    (三)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全面评估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情况,制定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细化贯彻落实举措。开展正风肃纪集中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6个。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92起、处分3081人,省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41起,对曝光典型案件数量较少的3个市(州)、10个县(市、区)通报批评。系统梳理分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认真治理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痕迹主义、督查检查过多等突出问题。细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旗帜鲜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省纪委监委机关直接了结问题线索352件,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把握新时代纪律建设新要求,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把日常监督与责任落实紧密结合,集中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专项监督检查,常态开展谈话提醒、述责述廉,全省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织1052个、领导干部2818人。启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部分市县纪委探索建立大数据监督平台,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6651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2602件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6917人次,各形态占比分别为61.3%、31.7%、3.7%、3.3%,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谈话函询31147人次,占线索处置方式总次数的20.2%,对弄虚作假、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动态更新省管干部廉政档案,探索建立线索处置和党风廉政意见出具集体决策机制,省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009人次。拓展群众监督渠道,全省共开展“阳光问廉”309场,围绕庸政懒政、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问责2769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社会评价指数达到86.02、实现“七连升”。

 

    (五)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0219件、处分28998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厅局级干部66人、县处级干部984人,严肃查处严春风、青理东、杨跃、许述生、周介铭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全省审查调查安全自查自纠,做实关键环节的安全保障措施。强化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开展监察对象证照清查,新追回外逃人员18名。广泛学习宣传宪法、监察法和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国法,实行处分决定公开宣布“四个面对面”,坚持案发地(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纪律教育更加有效。深入开展“好风传家”系列活动,培育命名24个省级廉洁文化基地。

 

    (六)推进政治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彰显

 

    以高度政治自觉配合中央巡视,协助省委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认真履行牵头责任,细化实化整改措施202条。对标中央巡视工作要求,修订省委巡视工作办法、十一届省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和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办法,建立党委书记听取巡视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巡视巡察报告底稿、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完成对36个县(市、区)的常规巡视,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11个,移送问题线索224件,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立案审查31人。通过巡视带巡察、省市县三级联动,对40个县(市)、12个省直部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发现问题1103个。在7个省直部门开展巡察试点。市县党委共巡察党组织4024个,发现问题64157个。探索分行业、分系统、分领域集中反馈,从严从实督促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省一级发函督办6家整改不到位、不扎实单位。

 

    (七)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厉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8368件、处分14963人,省纪委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2起。把2018年确定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查处年,深化“3+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强占掠夺、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8537个、处分7204人,省纪委约谈提醒查处问题排名靠后的贫困县(市、区)纪委书记16人。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全省共发现违纪违规问题资金22.53亿元,处分1949人,追缴退赔8098万余元,清退返还群众2359万余元,24972人在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反腐“拍蝇”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对涉黑涉恶问题和“保护伞”问题同步介入、同步核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94起、处分655人,移送司法机关97人。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适应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全覆盖建立基层党支部,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切实以党建促融合。结合改革选任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推进干部系统内外、上下交流,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分层分类开展学习培训,开展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月活动,加大实战轮训、专题培训力度,增强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等核心本领。扎实做好马边县、雷波县脱贫攻坚定点帮扶工作。制定省纪委监委机关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等措施,以上率下去除陈规陋习、繁文缛节,带头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编发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警示教育读本。探索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常委会、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同级纪委常委会述职述责述廉,上级纪委派员督导下级纪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工作试点。开展两轮系统内部督察,发现并反馈整改问题406个,首次将共性问题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通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510件,谈话函询798人次,立案审查调查243人、处分190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深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还不到位,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繁重。从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看,有的党组织对反腐败斗争形势认识不深刻,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认识不足、工作不力。从监督责任履行情况看,有的纪检监察机构政治担当精神、斗争精神还不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清醒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

 

    1979年1月24日,我省纪律检查机关正式恢复重建。40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紧紧围绕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不断创新。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尽责,深入推进与全面从严治党相适应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毫不动摇打好惩贪治腐、正风肃纪、刷新吏治的攻坚战持久战,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历经40年的探索与实践,全省纪检监察工作站在了新的起点上,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实现高质量发展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努力方向。我们要充分认识到,高质量发展是纪检监察工作紧跟时代步伐、融入治蜀兴川大局的必然要求,是精准执纪执法、强化监督实效的客观需要,是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质量效率的必由之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统一思想,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高质量发展要求刻印于心、落实于行。

 

    (一)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守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原则。40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巩固党的团结一致,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实现,是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最根本的使命和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我们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推进工作的根本目标,始终将纪检监察工作摆在全党全国和全省的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鲜明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40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也是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发展进步的力量源泉。我们坚持人民立场,就是要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始终依靠群众力量,始终让群众评判工作成效。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哪一级的问题归哪一级管,督促各地各单位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三)必须坚持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强化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力。40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党风问题是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肃政治斗争。当前,虽然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还没有取得彻底胜利,还远未到大功告成、海晏河清的时候,决不能盲目乐观、懈怠不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摈弃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打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削减,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出新,既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做到工作初心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成效不降,稳扎稳打,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又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制度优势加速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必须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突出高质量发展的着力重点40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职责都处于基础性地位,都是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我们要充分认识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地位,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实实在在把监督工作做起来。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的改革优势,认真研究监督的职责内容、途径方式,规范日常监督工作,着力补齐监督短板,实现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关门监督向开门监督、粗放监督向精准监督转变,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五)必须坚持政策和策略这条生命线,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方法路径。40年来的实践让我们深刻体会到,政策和策略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越是任务繁重,越要提升政策和策略把握运用能力,才能实现全面与从严、治党与兴党的有机统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把握、统筹把握、辩证把握,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格按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要深化标本兼治,把握好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既善用治标利器,又夯实治本基础,打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内在联系,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

 

    (六)必须坚持高标准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40年来,我们须臾没有放松自身的革命性锻造,有力保证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正、自身硬。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必须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要求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对标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在实践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不断提升过硬的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执纪执法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首先要从本级抓起,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一级做给一级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又要做好统筹,领导指导下级因地制宜开展工作。

 

    三、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的落实之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安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深刻汲取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构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自觉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坚持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机构改革、减税降费,以及藏区依法治理、凉山脱贫攻坚、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重大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紧盯对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错误表现,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决不允许不思进取、敷衍塞责、尸位素餐,全力推动“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从蓝图变为现实。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针对“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督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抵制各种“低级红”“高级黑”,决不让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在四川有任何市场。

 

    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动态研判政治生态状况,找准问题精准施治。持续推进县域政治生态建设,夯实政治生态底部基础。监督检查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规范上级纪委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着力解决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在支部学习、“三会一课”中走过场、搞形式、弄虚作假等行为,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

 

    (二)深化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完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健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保障服务等机制,分类加强对各领域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深化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与本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同步完成机构调整和监察更名赋权。

 

    健全纪法一体化运行机制。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监察权向基层延伸,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和监察法,研究起草我省《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实施细则。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加强调研评估,建立配套制度,重点强化线索处置、措施使用、证据标准、审查起诉等方面的衔接配合,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制度机制。

 

    (三)做实做细日常监督、长期监督

 

    强化监督职能。充分认识党委主体责任中内含监督、纪委监督责任中包含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的关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持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形成敢于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严密日常监督的全覆盖网络。

 

    突出精准监督。按照精准务实要求,在早发现、分类处置、谈话函询质量上下功夫,探索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日常监督方式。紧盯对上对下不一样、对内对外不一样、对己对人不一样的“双重标准”问题,精准识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办理结果的监督审核。对初信初访进行精研细判,完善问题线索了结集体会商机制。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谈话比重。健全谈话函询抽查核实机制,注重对函询结果的分析研判,坚决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加强廉政档案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在日常监督中的作用。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出具工作具体办法,加强对党风廉政意见的综合研判、集体会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深化作风监督。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改进正风肃纪集中督查方式,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从讲政治的高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督查检查过多过滥,过度留痕,滥用属地管理,宣传标语口号散滥等5个方面突出问题。坚持以上率下,从“关键少数”和省直部门改起,全面查摆、整改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推进建设覆盖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对信访举报定期梳理、综合分析,从苗头中发现问题、从趋势中把握规律。深化“阳光问廉”,持续拓展“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模式,达到问廉一件、警醒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鼓励探索大数据监督,加快建设办案信息查询平台,推动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政处罚信息共享平台试点建设,为精准监督插上科技翅膀。

 

    (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者作为重中之重,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线索移送、案件协作机制,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完善协调顺畅、配合有力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强化安全办案,推进文明办案。

 

    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既要杜绝勾肩搭背、利益交换,也要防止谈商色变、为官不为。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查处拉拢腐蚀领导干部的不法分子。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在执纪执法过程中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落实中央和省委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协助省委做好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带病提拔”、“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反思教育、警示教育、政治文化教育等方式着力解决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袍哥”文化等问题,督促与蒲波案件相关的地区(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全面整改。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一案一总结,深度剖析典型案件,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手段,推动“以案促改”、系统治理,补齐制度短板。积极策划、打造具有新时代特征、富有四川特色的廉洁文化产品,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程,将廉洁文化基地、警示教育基地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阵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现场教学点,组织党员经常性接受纪律教育。

 

    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对恶意举报的甄别力度,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坚决保护党员权利。持续开展处分决定公开宣布“四个面对面”,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推动处分影响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再起用,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到实处。

 

    (五)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落实、资金拨付使用、扶贫工程推进、对口帮扶等问题,通过小分队暗访、严肃查处、通报曝光等方式,督促问题解决,推动工作落实。紧盯深度贫困地区,开展脱贫攻坚援彝援藏工作专项监督,推动帮扶地区纪委与被帮扶地区纪委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确保每个项目、每笔资金都受到严格监督。

 

    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切实解决教育医疗、住房养老、低保五保、涉农补贴、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深化拓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全省实现“一卡统”;督促有关部门梳理排查涉农权证、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学生资助等领域类似问题,一项一项开展整治。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入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面核查、一抓到底,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严肃问责。严格落实“一线双核”“一案三查”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进一步健全与政法系统的信息沟通、同步介入、核查反馈等机制,强化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

 

    (六)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

 

    坚定深化政治巡视。持续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全部改彻底、改到位。开展十一届省委第四轮、第五轮常规巡视。把“两个维护”作为巡视的根本政治任务,着力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等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坚决防止巡视巡察职能泛化。

 

    深入推进巡视带巡察。督促市县党委认真开展巡察工作,推动对村(社区)党组织的延伸巡察。出台省直部门巡察工作办法,有序推进省直部门巡察工作规范开展。创新思路举措方法,对市县法院和党委书记、校(院)长列入省委管理且其他班子成员由市(州)委管理的省属高职高专院校联动开展巡视巡察。把巡视巡察与考评政治生态状况、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修改完善巡视成果运用办法,制定分管省领导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的工作意见,出台规范巡视整改工作办法,建立巡视后评估制度,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七)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培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持续下功夫,进一步夯实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政治基础。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开展蒲波“带病提拔”问题反思问责整改工作,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会议,深刻反思、全面整改政治站位、担当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担负好监督责任。加大干部培训力度,统筹运用挂职锻炼、跟案学习、委托培训、实战轮训等方式,切实提高政治素质、政治能力,切实培养调查研究本领、学习思考能力,切实增强精准监督本领、精准核查能力。

 

    激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池活水”。认真落实提名考察办法,选优配强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副书记(副组长)。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和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注重发现、持续培养、大力选拔使用优秀年轻纪检监察干部。

 

    严格自我约束,激励担当作为。发挥改革先锋王瑛等榜样的感召作用,大力宣传表彰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英模人物,建立对因公牺牲、英年早逝干部家属的关爱帮扶机制,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豪感荣誉感归属感。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坚决整治思想上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作风上不深不实等问题,大力倡导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开展特约监察员选聘工作,持续推进系统内部督察,推行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常委会、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同级纪委常委会述职述责述廉等工作,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同志们,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发进取、砥砺前行,以强烈的斗争精神和担当精神,扎扎实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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