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自贡市自流井区监察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力度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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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受理和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现将自流井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3.党政机关、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的失职失责问题。
二、具体举措
自流井区纪委监委将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决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对已发现的涉黑涉恶案件中有“保护伞”的,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一查到底,确保除恶务尽。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三、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288号自流井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643000
来访请到: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288号自流井区政府大楼自流井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举报电话:0813-12388;0813-8200731
网上举报:http://zljjw.gov.cn/List_3_54.html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上述问题积极监督举报。对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并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自贡市自流井区监察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