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委编办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6-1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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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6月14日上午,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委编办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李光照主持召开与区委编办主任蔡锐的见面沟通会议。会上,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李光照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郑颖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委编办主任蔡锐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李光照指出,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突出重点、坚决把政治巡察要求落到实处;三要统筹协调,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郑颖强调,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全面领会重大意义;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全面实现同题共答;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全面提升巡察质效。
区委编办主任蔡锐代表班子作表态发言,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工作;二要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三要强化整改落实,推动巡察成果运用。
据悉,区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区委编办开展巡察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6月14日—7月13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160094229,专门电子邮箱:312990861@qq.com,并在区委编办办公区门口(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288号负一楼至负二楼楼梯转角处)设置了巡察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十二届区委第三轮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编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委编办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