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馈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06 点击: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日至4月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巡察。8月25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及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意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意见和巡察组要求,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现将阶段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党的领导,扛牢政治责任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查找差距、转变作风、破解难题、推动发展、惠及民生的重要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自流井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召开会议对反馈意见进行学习。9月7日,召开局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主动认领责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巡察整改期间,召开党委会2次,研究部署重点问题,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二)细化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党委班子认真研究,对巡察反馈3个方面13大项29小项整改事项逐项确定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并细化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事项件件有人负责、不留死角,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巡察整改精准到位。
(三)深入督导,有效推进整改。局党委对巡察整改情况适时掌握,局办公室承担巡察整改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扎实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促进整改责任人员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全面推进各项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二、坚持精准施策,落实整改任务
截至2022年11月,13大项29小项整改事项,71条整改措施中,已完成整改措施24项,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的措施47项。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省委
决策部署、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方面
1.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摆花架、打折扣”问题
(1)针对“对省委关于本系统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不传达、不消化”问题。一是局党委会强化了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并对人社系统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进行研究,集中整改期间党委会学习传达20余次,传达上级根治欠薪会议、文件精神及研究根治欠薪工作3次。二是通过干部职工会、业务专题会等多种方式,组织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等,并对本系统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取得工作实效,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干部职工会、业务专题会9次,对根治欠薪、援企稳岗等方面进行了学习研究和安排部署。
(2)针对“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停留在文件上”问题。一是10月17日,局党委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乡村振兴工作的认识。二是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文件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强化研究部署,明确推进乡村振兴任务、措施和分工等,压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责任。三是10月14日局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就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社牵头负责的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四是对已建立的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清理调整,充分发挥各领导小组推进重点工作的作用。
(3)针对“预防处置欠薪事件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建立涉嫌欠薪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印发《自流井区(高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领导小组关于建立涉嫌欠薪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建立了由自流井区、高新区人社、住建、公安、信访等部门参与的区涉嫌欠薪事件应急联动机制。二是有效发挥涉嫌欠薪事件应急联动机制作用,强化部门信息报送、共同甄别、应急联动等工作,形成依法妥善处置涉嫌欠薪事件合力,集中整改期间联动处置欠薪事件1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2. 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谋划工作站位不高”
问题
针对“局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一是10月17日,局党委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农民工工作重大意义、重要作用的认识,切实增强了推动农民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10月17日,局党委会结合传达学习《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联席会议2022年第4次会议、会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联席会议2022年第2次会议、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动工作2022年第4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四季度根治农民工欠薪专项行动等进行研究,对有关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切实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落实。三是切实发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全区农民工工作牵头单位作用,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切实做好了岁末年初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安排,已牵头完成本年度农民工工作考核细则制定和农民工工作年度总结工作。
(2)针对“局党委谋全局、抓大事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一是结合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的集中研讨,局党委进一步提高了对就业工作的认识,更加主动地把“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抓实抓好。二是强化对就业工作分析研究,及时指导督促就业工作开展,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集中整改期间局党委研究就业有关工作5次。三是根据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自贡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自财社〔2019〕118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大基层平台建设和宣传经费投入等,确保完成就业创业资金目标任务,2022年度预计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出约2700万元,向市局申请追加中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264.2万元。
(3)针对“对如何着力打造营商环境谋划不足、执行力不强”问题。一是局党委强化对营商环境相关会议文件的传达学习,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及时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9月19日、9月28日、10月28日,就业局支部、社保局支部和局机关支部分别对《昆山市优化营商环境的考察调研报告》进行了学习,加深了对昆山市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的领会。三是结合人社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破解企业用工难题、保障劳动用工权益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切实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集中整改期间走访联系企业100余户次,组织政策宣传或座谈会等10余场次,开展招聘会10余场次,其中8月举办的主城功能核心圈专场招聘会有效保障了梵华1939的开街运行。
3.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表面形式化,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未落实”问题。一是结合巡察整改“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6月21日,局党委会对《自贡市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7+1”责任清单》进行再次学习,进一步明确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和局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及局党委班子成员分管范围领导责任。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年度工作要点,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等要求,6月21日、11月16日,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三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把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切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紧落实。
(2)针对“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浮于表面,内容空洞”问题。
一是结合巡察整改“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6月21日,局党委会对《自贡市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7+1”责任清单》进行再次学习,进一步明确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和局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及局党委班子成员分管范围领导责任。二是改进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11月16日,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先由班子成员汇报情况,再分析问题短板,最后由党委书记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问题改进和措施落实。
4. 关于“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全区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
(1)针对“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力量不足”。一是9月从人社系统内部抽调2名骨干人员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阶段性充实了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力量,劳动监察大队人手不足问题得到缓解。二是结合2023年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求计划报送,积极争取组织部门和编制部门支持,已将劳动监察大队2名空缺编制纳入2023年公招计划,预计2023年将实现满编运行,进一步壮大劳动保障监察力量。三是强化人员统筹,组织人社系统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不断满足日益增加的劳动维权案件办理的要求,2022年新增3名人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2)针对“区劳动监察大队对用人单位的监察监督不能做到全覆盖,主动到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少,劳动保障投诉案件逐年上升”问题。一是依托年度企业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诚信等级评价等,加大对辖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监督力度,扩大检查覆盖面,完成281户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二是扎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现有网格14个,指导基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强化对用人单位日常监察监督,拓展监察监督覆盖面,推进劳动监察监督全覆盖。三是通过日常监察监督、处理举报投诉等方式常态化抓好劳动保障案件线索收集处置,做好劳资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预防大规模农民工欠薪投诉,集中整改期间开展监察监督18次,处置投诉案件73个。
5. 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到位,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1)针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不规范”问题。一是大力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建设,规范设置了总服务台、职业介绍区、交流洽谈区、信息发布区、休闲区等5个区域,制定完善《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环境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二是针对我区人力资源市场特点,积极向市人社局汇报争取支持,已就市、区两级共建零工市场达成一致,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改造建设方案,拟在我区人力资源市场打造全市首个零工市场。三是依托镇(街道)、村(社区)加强对辖区有就业需求的人员情况收集,积极推进就业需求台账、职业指导台账(求职登记)暨区域性“人力资源库”建设,并常态化更新完善,进一步提高职业指导和岗位推荐针对性,集中整改期间开展就业需求信息登记220余条、职业指导820余人次。
(2)针对“人力资源信息收集、发布渠道较窄,延伸服务有差距”问题。一是积极拓展人力资源市场,大力打造线上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大力推广“自流井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集中整改期间发布信息125条,关注人数达3400余人。二是积极主动与企业对接,每月联系辖区重点企业,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建立用工需求台账,集中整改期间联系企业100余户次,收集用工信息400余条,为群众和企业供需精准对接打下基础。三是积极拓展发布渠道,充分利用“微自流井”“自流井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居民微信群等各类网络媒体进行宣传,及时发布招聘会信息和岗位信息等,集中整改期间,在社区新设置就业便民服务宣传栏20个,发布岗位信息200余个,利用居民微信群等发送招聘岗位信息30余条。
(3)针对“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外出举办现场招聘会未按规定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一是10月9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全体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筑牢安全生产底线。二是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研究制定了现场招聘会安全保卫方案、应急方案模板,开展现场招聘会时提前做好招聘会活动方案、安全保卫方案和应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安全有序组织线下招聘会36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 关于“践行群众路线还有差距,缺乏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问题
(1)针对“党委对基层单位存在问题不研究、不解决”问题。一是局党委班子成员经常性听取分管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局党委书记适时听取重大问题、重点工作等情况,并对相关重要问题积极协调解决,集中整改期间,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就创业资金使用等重难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存在问题及时梳理分析,对需要集体研究解决的,及时提交局党委会讨论研究,为局属各单位顺利推进工作提供保障,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党委会8次,对就业、社保等工作深入研究并扎实推动。
(2)针对“部门联动协作合力不强”问题。一是10月13日召开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动会议,通报根治欠薪工作情况、研判风险隐患、会商处置措施等,充分发挥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通过发函、碰头等方式密切加强部门单位日常沟通协调,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欠薪隐患及案件的及时处置,集中整改期间向相关部门发放协助处置欠薪函9份。二是完成2022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制定,并运用考核机制加强对自流井区及高新区相关部门单位的督促检查,切实推动相关部门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三是我区在2020年度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评中被市根治欠薪领导小组评为A级区县,排名全市第2位,经市根治欠薪领导小组推荐,8月29日区劳动监察大队获评“四川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
(3)针对“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较少”问题。
一是编制《自流井区惠企政策办事流程汇编》等宣传资料,通过上街、入企、下村社区等方式加强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利用区级相关部门和镇、街道QQ群、微信群等方式强化人社政策线上精准宣传,着力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二是印发《2022年度全区人社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 领导干部走流程”工作实施方案》,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开展活动16场次;组织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和培训活动,对基层人员面对面讲解政策和系统操作指导,提升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集中整改期间开展集中培训指导4次,到镇(街道)开展现场宣传指导10余次。三是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推进人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新完成3个农民工服务站打造,正在打造1个,进一步推进人社政策在基层更好落地落实。
7. 关于“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力行勤俭节约意识不强”问题。一是10月28日,召开干部职工会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进行了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在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时,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对班子成员提供会议议题、有关材料电子版本,尽量减少打印纸质版本,逐步减少上会纸质材料,并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单位少纸化、无纸化办公,推进单位勤俭节约。三是局领导班子、局办公室强化日常提醒督促,职工下班做到熄灯关机等,培养职工节约用电、用水等良好习惯,对发现的铺张浪费行为及时制止、教育,促进全单位干部职工力行勤俭节约。
8. 关于“审核把关不严格,违反财务管理制度仍有发生”问题
(1)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一是9月底,对违规报销的差旅费进行了统一清退,并对今年以来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结合巡察整改“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4月15日利用干部职工会议对《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集中学习,促进干部职工学懂弄通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三是规范内控管理和财务管理,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差旅费等津补贴费用报销,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部分公务接待存在以方案代替公函、陪同人员与实际用餐人数不一致的情况”问题。一是9月9日,组织干部职工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区人社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进行了集中学习,促进干部职工对公务接待范围、标准、费用报销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掌握。二是强化公务接待审批,要求干部职工接待前规范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严格按照接待要求规范开展接待。三是规范费用报销程序,压实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审核责任,严格审核公函、公务接待审批表、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和原始票据,核对接待人数及标准,对手续不齐全、填写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
9. 关于“对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性环节重视不够,行政执法存在败诉风险”问题
(1)针对“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坚持每月组织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劳动保障各项政策法规学习,着重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二是严格按照省人社厅《行政执法案卷指引》指导行政执法行为,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合规,2个行政执法案例得到市人社局评优并向省上推送。三是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确保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并按照省人社厅《行政执法案卷指引》建立行政执法文书模板,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
(2)针对“执法主体不具有执法资格”问题。一是强化人员统筹,组织人社系统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杜绝无执法资格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新增3名人员通过了执法资格考试。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人社厅《行政执法案卷指引》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省人社厅《行政执法案卷指引》建立行政执法文书模板,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
(3)针对“执法文书存在瑕疵”问题。一是坚持每月组织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劳动保障各项政策法规学习,着重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二是严格按照省人社厅《行政执法案卷指引》指导行政执法行为,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合规,2个行政执法案例得到市人社局评优并向省上推送。三是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确保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并按照省人社厅《行政执法案卷指引》建立行政执法文书模板,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0. 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不通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问题。一是结合巡察整改“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4月22日,局党委会对本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党委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把准党委会议、行政会议议事范围、方法、程序、会议记录要求等规则,进一步厘清党委会议与行政会议议事边界。二是对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党委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局党委书记、局长对会议议题严格审核把关,并要求局领导班子及时提出相关议题,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委会审议,杜绝了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委会议情形发生。
11.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环节走过场”问题
(1)针对“机关党委的作用和责任弱化”问题。一是8月29日和10月24日,局党委和局机关党委分别对《四川省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进行了学习,进一步厘清了局党委和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责任。二是压实机关党委责任,在局党委领导下,领导所属三个党支部工作,具体组织推动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实,集中整改期间,机关党委召开会议2次。三是机关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抓机关党建直接责任人职责,适时召集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及时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调动机关党委其他委员发挥职责作用,集中整改期间,机关党委对支部开展指导督促12次。
(2)针对“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意识不强”问题。一是8月29日和10月24日,局党委和局机关党委分别组织对《四川省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进行了学习,局党委书记、局机关党委书记进一步树牢了党组织书记“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思想,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把党建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二是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抓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已研究党建工作3次;机关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抓机关党建直接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督促,已开展指导督促12次;各党支部书记带头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各支部“三会一课”等严格按照规范开展。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9月19日、9月28日、10月28日,就业局支部、社保局支部和局机关支部分别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了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加强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和相关要求的认识和把握。二是严格执行《准则》,各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集中整改期间,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次。三是机关党委加强对下属各党支部指导督促,期中整改期间开展检查指导12次,及时发现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12. 关于“以党建引领强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作用未发挥”问题。一是8月26日,组织经办股室人员和辖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对《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进行了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办法》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提升了经办股室人员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能力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规范办学的能力。二是经办股室对全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章程开展核查,并指导各学校修订、完善办学章程,确保把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办学章程,集中整改期间检查指导学校14个次。
13. 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有差距,责任传导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整改责任没有落实落细”问题。一是9月7日,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局党委班子成员对反馈问题进行认领,分析问题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9月16日局党委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人,进一步压实了巡察整改责任。二是紧盯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责任人员等,并按照《整改台账》定期调度整改情况,高质高效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2)针对“整改效果欠佳、长效整改工作机制缺失”问题。
一是10月28日,组织干部职工对《关于一体推进巡察整改责任落实、监督推动、成效评估的实施意见》进行了集中学习,党委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等进一步理解和掌握,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得到增强。二是紧盯本轮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分管领导做好牵头事项的督促整改,局党委会不定期研究整改情况,办公室定期收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巡察整改工作效果有效提升,集中整改期间研究布置巡察整改工作4次。
三、巩固成效,推进攻坚克难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下一步,局党委将充分利用前期整改成果,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推动人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推进整改。坚持集中整改与长效整改相结合,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久久为功,确保问题最终整改到位。同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实效。
(二)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点面结合、长效治理,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为民服务结合起来,不断巩固、拓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注重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切实推进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单位。
(三)深化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与推动改革发展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服务群众和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为民服务、勤政廉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优异的工作成效检验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813-8107066;邮政信箱: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288号(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43000;电子信箱:3925283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