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荣边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聂小平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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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自流井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自流井区荣边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聂小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聂小平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为政不廉,在政商交往中甘于被“围猎”,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以“打牌铺底”等形式收受红包礼金,并向公职人员赠送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伙同他人串通招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工程上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聂小平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流井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区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聂小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自流井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荣边镇第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