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监督执纪

强化同级监督 规范权力运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7  点击:

分享:

    自流井区委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高度,主动谋划同级监督工作,出台了《自流井区加强同级监督保障政令畅通实施办法》,主动破解同级监督难题。

抓住关键,明确内容对象。创新“4+8”同级监督,所谓“4”,即明确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由区纪委负责监督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由乡镇纪委负责监督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由街道纪工委负责监督区级部门党委党组、党工委班子成员由区级部门纪检组织负责监督。所谓“8”,即明确监督内容为执行决策、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重大事项、落实主要领导指示、通报问题整改、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分管联系重点工作情况、其他事项等8个方面。

精准发力,创新方式程序。通过列席会议、定期会商、实地查看、综合分析等方式,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监督,了解上级决策部署及本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点工作推进实际工作完成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工作迟滞的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并送分管联系班子成员由其督促分管联系部门及时整改对经本级目督部门或党政办通报后,班子成员因主观原因,仍未有效履行职责,导致分管联系工作未落实或继续滞后的,由纪检组织开展预警提示,并由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或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委托纪委(纪工委、纪检组)书记(组长)对其进行提醒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大胆亮剑,运用监督结果。对经提示、约谈后仍政令不畅、执行不力、工作迟滞的,报经同级党委书记同意后,召开本级党委(党组、党工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进行通报,责令分管联系领导作出说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照相关程序实施问责;因政令不畅通等受到问责的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纳入其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及向上级组织推荐使用的重要依据。

版权所有: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区号:510302 地址:自贡汇东丹桂大道自流井区机关大楼 电话:0813-8111407
邮编:643000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7006717号-1
您是第 位访问者
微信公众号

川公网安备 51030202000147号

敬请关注

微信公众号
自井纪检监察“码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