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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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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现将我区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区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龚良忠在培训过程中组织并参与公款旅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收受他人赠送的礼金礼品的问题。20198月至9月,龚良忠组织区院执行局干警在培训期间旅游,并产生门票费、索道费、游览车费等共计3196元在区法院报销。201722020年、2021年春节前,龚良忠先后接受律师事务所实际控制人宴请并收受其所送现金共计1.8万元2016年至2021年春节,先后六次收受律师事务所律师所送礼金共计1500元和价值3400元的礼品2018年初、2019年春节期间,先后2次接受律师事务所邀请到云南抚仙湖、泰国普吉岛旅游该律所承担费用共计8000元。此外,龚良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1915日,龚良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区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钟铭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礼金的问题。2019年春节前后,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送给钟铭拜年费1万元。此外,钟铭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192日,钟铭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全区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区委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暨作风整顿专项行动,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首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反复敲打,深挖细查作风背后的腐败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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