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4 点击:
2021年春节将至,为持续正风肃纪,不断纠治“四风”,督促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时刻自省自律,切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我区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舒坪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张勇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的问题。2019年2月7日,张勇在位于自流井区仲权镇仲权村4组的家中庆祝其40岁生日。管理服务对象宗某、邵某某、余某等7人前来参加生日宴,并向张勇赠送礼金共计0.82万元。此外,张勇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10月,张勇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没收。
仲权镇百胜村党总支原书记黄泽君、原副书记李苹、原村委委员林万红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礼金的问题。2018年,仲权镇百胜村实施财政计划补助资金1.5万元的玉米膜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创建项目。期间,区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李彬(已另案处理)向村上提出希望解决一些费用。在项目实施完成后,黄泽君、李苹、林万红三人商议,将补助资金中的0.5万元赠送李彬,李彬收下其中的0.35万元。此外,黄泽君、李苹、林万红三人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12月,黄泽君、李苹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林万红受到批评教育;违纪所得均被收缴。
“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政治任务,继续保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隐形变异问题滋长蔓延。各级党员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时刻保持对作风问题顽固性、反复性的高度警醒,坚决摒弃“松口气、歇歇脚”的错误想法。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紧盯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领域、关键环节,坚持精准监督、靶向发力。要严肃执纪问责,强化通报曝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刹住节日“四风”,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