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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自贡市纪委 自贡市监察委员会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自贡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2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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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持续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高新区管委会原调研员李成炳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李成炳任高新区管委会调研员、退休后返聘任高新区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8万元、五粮液酒11件。李成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2月,李成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所得已收缴。

富顺县供销社机关党委书记代鹏违规公务接待并报销费用问题。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代鹏任富顺县福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先后5次违规安排公务接待有关人员,产生就餐费用共计4006元,事后虚构事由在镇财政资金中报销。2019年6月,代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退回。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何毅等3人违规公款吃喝、娱乐问题。2017年6月至2019年2月,何毅先后3次组织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人员聚餐、KTV唱歌等活动,共计产生费用1.2万元,事后安排区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杨小明、法警温烨恺在其他事项中虚增费用违规报销。2020年5月,温烨恺受到书面诫勉处理;2020年6月,何毅、杨小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收缴。 

沿滩区永安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宋超、副院长胡鹏君、原副院长谢淑琼以集体决策名义违规变相发放补贴问题。2018年2月至2019年4月,永安镇中心卫生院以集体决策名义在行政经费中违规报销医院职工及其亲属在该院就医产生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共计58533.31元。宋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谢淑琼(已退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11月,宋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鹏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退回。

市公安局沿滩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周向阳等3人上班时间到茶坊喝茶、打牌问题。2020年9月14日下午,市公安局沿滩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周向阳上班时间到高新区某茶坊喝茶;2020年9月15日下午,市公安局沿滩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黄远高、沿滩派出所工勤人员林勇上班时间到高新区某茶坊打牌娱乐。2020年9月22日,周向阳、黄远高、林勇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五起典型案例,有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安排公务接待并报销费用,有的违规公款吃喝娱乐,有的以集体决策名义违规变相发放补贴,有的上班时间打牌娱乐,都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这些案例表明,在持续纠治“四风”高压态势下,仍有党员干部我行我素、明知故犯、顶风违纪,必须严肃查处问责。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以更加自觉的行动抵制“四风”。各级党组织要对照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8+1”清单,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相关规定,常态化教育管理监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对“四风”问题扭住不放、寸步不让,尤其要高度关注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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