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关于4起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典型案例通报
来源:自贡市自流井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1-17 点击: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再次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守好廉洁“过节关”。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明修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2019年7月,张明修主动到区纪委监委交代,2015年6、7月、2016年1、2月,自流井区仲权镇增减挂钩项目负责人余某为感谢张明修在仲权镇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先后两次在项目验收现场送其现金共计8000元。此外,张明修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2月,张明修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所得被追缴。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永洪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取私利的问题。2015年底,胡永洪在光凤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小组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时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熊某商量找一名残疾人购买一套纳入光凤片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小面积房屋,以获得更多拆迁补偿款,后熊某出资和胡永洪实施了上述行为。2016年12月20日,熊某获得上述房屋补偿款,胡永洪从中分得2.5万元。2019年12月,胡永洪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法所得被追缴。
仲权镇人民政府村镇办副主任彭维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2019年6月,彭维兴主动到区纪委监委交代,2011年至2014年4月,仲权镇全胜村新农村绿化工程、新农村综合体、新农村示范片全胜村环湖游道等工程项目负责人杨某、刘某、成某某等为感谢彭维兴在上述工程项目中给予的帮助,先后多次送给彭维兴现金共计1.02万元。2019年12月,彭维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四川巨木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侯备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2013年至2017年,仲权镇供水及基础设施项目负责人余某为感谢侯备在上述项目工程中给予的帮助,先后多次送给侯备现金共计1.16万元。2019年12月,侯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法所得被追缴。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案例为戒、警钟长鸣,自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节日反腐”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紧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问题,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确保春节期间清风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