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2 点击:
2019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重要节点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原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吕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活动,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4年至2018年10月,吕泉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2013年初至2018年秋,吕泉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前往外地游玩。2009年至2019年,吕泉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打牌铺底”、节礼等名义所送礼金共计11.7万元以及烟、酒等礼品。此外,吕泉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2019年6月、7月,吕泉分别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荣边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聂小平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礼金,向国家工作人员送礼品等问题。
2013年端午节至2019年初,聂小平先后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以“打牌铺底”、节礼等名义收受礼金共计8万元。2017年春节前,聂小平向国家工作人员赠送白酒一件。此外,聂小平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2019年5月,聂小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原股长罗春艳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礼品问题。
2015年夏至2019年春节,罗春艳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200元和苹果6手机一部、火锅代金券等物品。此外,罗春艳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2019年8月,罗春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3起问题中,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安排的旅游,部分行为还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上述党员干部均受到严肃处理,全区党员干部都要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政治定力,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即将开始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自觉做到结合融合,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自觉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对标对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紧盯“关键少数”,紧盯节日期间“四风”易发领域,严格执纪问责。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全区上下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以自我革命的勇气,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