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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报4起工程建设领域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7-0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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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成都高新区五岔子大桥重建工程噪音污染问题。2018年4月和10月,五岔子大桥重建工程周边居民先后多次举报该项目存在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经查,该项目施工单位长期违规夜间施工;成都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城市综合执法第二大队处置信访不力,执法监管不严,导致该问题久拖不决;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存在为该项目违规发放《夜间施工许可证》的问题。2018年12月,成都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城市综合执法第二大队副大队长钟立受到谈话诫勉,该大队第四中队中队长黄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白连军受到谈话诫勉,城市建设管理处处长贾树强受到通报批评,该处工作人员邹广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自贡晨光科技园衡水中学建筑工地污水直排釜溪河等问题。2018年2月,自贡市环保领域专项巡察第五巡察组发现晨光科技园存在衡水中学建筑工地污水直排釜溪河的问题。随后,晨光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未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处置该问题。2018年3月,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该处污水仍然直排釜溪河,且污水量大、程度深,釜溪河水质富营养化。晨光科技园还存在长期闲置污水收集管网主管网等问题。2018年12月,晨光科技园党工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家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达州市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达州市扬尘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在处理金南大桥项目等54件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时,没有依法对相关建设单位作出行政处罚,致使部分建筑工地环境管理缺失,造成环境污染。2018年10月,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兼达州市扬尘治理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前受到书面诫勉;2019年1月,达州市扬尘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王和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汶马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污染环境问题。汶马高速公路部分标段存在弃渣弃土进入河道、弃渣场防护覆盖不规范、防治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理县交通运输局未建立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制度,对该问题整改监管不到位。理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未严格依法查处汶马高速公路弃渣侵占河道等问题。2018年12月,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徐志军、许定明分别受到书面诫勉,理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韩春受到谈话诫勉;2019年3月,理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水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曾晓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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