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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创新工作发展思路 “五举措”抓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2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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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检察院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创新工作发展思路,强化监督问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全覆盖开展政治体检。开展“给干警的一封信”活动,由“一把手”与班子谈话,班子与部门负责人谈话,部门负责人与每名干警谈话,通过摆问题、找缺点、说优点、讲打算等方式自我剖析,院政治处结合每次谈话情况,给每名干警送上一封信,激励干警改问题、扬优点、促发展,并要求班子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普通干警在组织生活会上剖析反馈。开启常态化谈心谈话模式,采取调查问卷、个别座谈、换位思考、真情沟通等方法动态掌握干警思想,发现苗头性问题正确引导及时纠正,做好“政治体检”。同时,不断健全常态化的“政治体检”机制,在常和长上下功夫,坚持锲而不舍抓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监督机制,探索“十类特殊人群”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治未病”上,严格执行《自贡市检察机关“十类特殊人群”管理办法(试行)》,成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部门责任,加强对在编干部和聘用人员的监督管理。班子成员动态掌握分管部门干警思想和行为情况,有苗头性问题及时汇报党组研究;全院开展民意调查,通过民主测评方式,客观收集全院和干警的问题。对有犯错倾向的干警,但情节轻微尚不够党纪政务处理的人员,经综合评定,纳入“十类特殊人群”进行管理。

 

         监测廉政风险点,建立高风险岗位防控机制。定期梳理廉政风险,加强监督举措。由院检务督察部门牵头,建立廉政检查小组,每月设监督员,落实廉政监督员权力与责任。建立高风险岗位防控机制,探索建立《五类案件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对涉黑涉恶、涉众涉稳等五类案件主动标识动态监督,实现对重大要案的过程监督监督。制发《关于捕诉一体办理刑事案件监督制约机制(试行)》,明确涉企等七类审查逮捕案件和涉黑涉恶、重大职务犯罪等十三类审查起诉案件以及需进行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必须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降低办案检察人员廉政风险。

 

         全员执行严标准,建立健全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检察人员为涉密人员,均是检察政治铁军一份子,必须讲政治、执行严标准。在严格规定在编在册人员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制定《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实行季度考核,强化劳动纪律,坚决用铁纪打造铁军。实行“小切口、多频次、常态化”方式强调意识形态,潜移默化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入脑入心。强化对全体聘用人员的政治教育、保密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业务教育等,并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全体检察干警保持政治成色。

         立足检察工作职责,建立“一案十查”工作机制。强化对员额检察官的管理,对员额检察官办案数量、办案质量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办案质效。实现案件评查全覆盖,对案件办理流程实现动态化监督。将落实“一案十查”情况作为评查重点,督促检察官履行好办案主体责任。建立评查结果定期报告制度,实现防患未然。抓好评查结果运用,将办案质量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使办理案件经得起时间检验,切实做到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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