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阳光招投标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来源:区发改局 区纪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7-05-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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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竞争性谈判机制。在全市率先将所有政府投资比选限额以下、5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装修维修工程和服务类采购全部纳入竞争性谈判管理范围,在全省率先将竞争性谈判项目管理的所有项目谈判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挂网发布,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争性谈判,让“小工程”也要做到大透明。
建立随机选取评标专家机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个人报名等方式,在全市率先建立由各类工程专业人员和评标专家组成的区级综合评标专家库,实行随机抽取,有效避免谈判中可能存在的隐性腐败问题。
完善恶意肢解项目预防机制。严格项目审批时限,对同一业主在同一地点实施的同一类型项目,业主单位在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申请立项;严把设计审查关,明确工程设计需具备完整的使用功能,附属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一并设计施工,否则不得进入招投标程序。
创建低中标高结算防范机制。建立政府投资工程财政评审制度和增量工程评审制度。严格合同备案管理,明确项目内容、标准、质量和工程量清单等主要内容,防止合同漏项和设计变更。
构建专业化立体式监督机制。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政府投资性项目开展全面检查,同时设立群众意见箱和群众投诉热线,邀请群众代表和全体投标人现场监督,并设置独立的监控室对招标过程录音录像。
通过招投标五大机制的建立,全区实现了招投标“零举报、零投诉”,2015至2016年,有效节约财政资金1.03亿元。